贫困重度残疾人居家安养工程的实施,进一步改善了贫困重度、智力和肢体残疾人的生活状况,为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减轻了经济负担。(吴彬)
据了解,贫困重度残疾人居家安养工程主要是为低保内年龄为18周岁—70周岁(即出生时间段为1946年7月1日—1998年6月30日),持有第二代《中华人民国残疾人证》的一、二级和一级智力、一级肢体残疾人发放补助,补助标准为1000元/年,今年首次在枞阳县范围内实施此项政策。为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,我市制定了实施方案,对个人申请、社区或村委会审核、县(区)残联审核、市残联审批、发放资金等相关程序作出严格。经全面筛查、严格公示和认真审核,2016年居家安养实施对象共3589人,发放资金358.9万元,现已全部打卡发放到人,并结合需求,对实施对象开展了经常性的志愿服务。
12月25日,记者从市残联获悉,经全面筛查、严格公示和认真审核,全市2016年度共有3589名贫困重度残疾人享受居家安养补助,每年每人1000元的居家安养资金补助已经全部打卡发放到位。